譯帆蘇州翻譯公司英語翻譯基本原則
譯帆蘇州翻譯公司英語翻譯基本原則
譯帆蘇州翻譯公司英語翻譯基本原則
譯帆蘇州翻譯公司在英語翻譯過程中遵循了《論翻譯的原則》一書的作者英國學者泰特勒提出的三項基本原則。
一.譯文完全反映原文的思想。The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 of the original work.
二.譯文的風格和筆調應與原文的性質相同。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
三.譯文英語原作同樣流暢。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
這三條基本與我國清末翻譯家嚴復在翻譯《天演論》的《譯例言》中提出的“信達雅”的標準相對應。美國翻譯理論家尤金.奈達認為翻譯作品對讀者產生的效果應與原文對原作讀者產生的效果一樣,達到“functional equivalence, dynamic equivalence.”
錢鐘書先生也提出了翻譯的“化境”之說,傅雷先生提出了“傳神”論,認為翻譯應該“重神似而不重視形似”。譯帆蘇州翻譯公司英語翻譯小組遵循這些在長期翻譯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翻譯理論,指導我們的具體的翻譯實踐工作。
隨著蘇州地區對外交往的深入,社會企業對實用文體翻譯需求的增長,譯帆蘇州翻譯公司對商貿、法律、廣告等實用文體的翻譯都有相應的翻譯原則。這些具體的翻譯原則在特定的翻譯領域實用性強,對譯帆蘇州翻譯公司英語翻譯工作人員具有很好的指導意義。